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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质监抽查声频功率放大器 一批次产品不合格 2012/09/06 09:30 点击:346 / 回复:0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声频功率放大器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8898-200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 13837-2003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干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及SJ/T 10406-1993 《声频功率放大器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对标记和使用说明、防触电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绝缘要求、机械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元器件(电感器和绕组)、端子、外接软线、电气连接和机械固定、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谐波电流、增益限制的有效频率范围、总谐波失真、失真限制的输出功率、信噪比(宽带和A计权)、过载源电动势与额定源电动势之比、串音衰减、增益差、最小源电动势、整机功耗等项目进行检验。
结果显示,标称广州市保伦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T-60“ITC” 合并式前置广播扩声机(2012-04-06),防触电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项目不合格。质监部门表示,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不借助工具拆下保护盖后试验指可触及危险带电零部件。
在此,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此类产品时应留意几个技术指标:一是输出阻抗,功率放大器输出阻抗大小会影响功放的负载能力。输出阻抗越小, 那么所带的负载能力将会越强;二是输出功率,输出功率反应的是音频功放对信号的放大能力以及对负载的驱动能力等。三是频率响应,频率响应是指功放能够不失真放大的信号的有效频率范围,通常反映音频功放对音频范围内各种频率成分的放大能力。
2012年广州市声频功率放大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广州市保伦电子有限公司 合并式前置广播扩声机 ITC T-60 2012-04-06 不合格 防触电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

2012年广州市声频功率放大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数字卡拉OK功率放大器 爱威 AE100 ---- 合格
霍尼韦尔腾高电子系统(广州)有限公司 带前置广播功放 TKOKOPA AP-200P 2.0 2012-05-05 合格
广州市声功电子有限公司 KTV放大器 AUDIO PLANT HS-2 2012-05 合格
广州汉林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数字功率放大器 CAV AV970 2012-05 合格
广州市番禺区西派电子电器厂 广播音频功放放大器 J.CREW JC-3130P 2012-05-29 合格
广州市番禺区琴谱电子厂 Q-1音频功率放大器 琴谱 Q-1 2012-02-12 合格
广州德玛电声有限公司 声频功率放大器 MRTAK MR-200C 2012-03-19 合格
广州市番禺区万声达电子电器厂 广播音频功率放大器 万声达 AP-300P 2012-03-06 合格

原文链接:http://www.cqn.com.cn/news/xfpd/ccgg/dfcc/2012/618897.html
文章: [2012/09/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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