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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背景音乐侵权 被判赔偿音著协1700元(图) 1970/01/01 19:05 点击:337 / 回复:0
 

2009/4/7/16:32 来源:北京晨报

    慧聪音响灯光网16,首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状告超市播放背景音乐侵权案在海淀区法院宣判,美廉美超市因在经营期间播放《烛光里的妈妈》,而被判赔音著协1700元。宣判的同时,法院也建议音著协的收费标准应更为合理。

               

    ◆超市代理人为迟到道歉

    昨天定于14时的开庭因美廉美超市代理人的迟到而向后推迟,所有人不得不因此在法庭内等候。直至1420分,超市代理人才姗姗来迟。可他到庭后并不对迟到行为抱歉,而是走到法官跟前说:开庭能不能快点……”法官对其未予理睬。

    正式宣判前,法官当庭表示:被告代理人,你应当遵守法庭提前通知的开庭时间,这代表你对法律的尊重,尤其是你的迟到还造成原告的等候,请你对原告进行道歉。超市一方代理人自知没理,当庭对原告一方作出道歉。法官随后宣读判决书,法院认定美廉美超市金顶街分店在经营期间将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作为背景音乐播放,侵犯了歌曲作者的表演权,音著协以其名义代表曲作者谷建芬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最后法院判决,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赔偿音著协500元,支付其合理开支1200元,共计1700元。宣判后,美廉美超市的代理人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此后,音著协法律部主任刘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判赔多少钱并不重要,主要是通过这个案例对商家有所警示。刘平说,虽然美廉美超市的背景音乐不只播放了《烛光里的妈妈》一首歌曲,但音著协为了取证方便,所以只起诉超市使用这一首歌曲侵权,我们这都是为了诉讼考虑,因为这第一起案子的胜诉对我们至关重要。

    刘平说,除了对深圳一家超市提起了诉讼外,他们目前还未对其他超市的背景音乐侵权行为进行起诉。因为包括肯德基、麦当劳和家乐福等数千家大型超市和商家,都已提前缴纳了版权使用费。他透露,以上3家大型连锁超市或商家一年的背景音乐使用费都在几百万元。刘平说,这个案子之后,他们会继续与各商家协商收费问题,如商家仍拒绝交费,他们还会采取维权措施,如向国家版权局相关部门投诉,必要时进行法律诉讼。

法院提建议分层次收费

    虽然判决音著协胜诉,但法院同时也对该协会提出建议,建议他们的收费标准(见列表)更加合理。建议中称:原告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进一步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不同层次的多种收费模式,并明确公示,以促进商家对背景音乐许可付费的认同和接受。如其现阶段实行的3000首作品打包授权的做法,对于中小规模的商家即不合理,应允许不同的商家有多种选择余地,才能平衡各方利益,最大化地开拓商用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授权市场,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建议,音著协法律部主任刘平回应说,目前他们的歌库里有约8000首歌曲,音著协自2001年至今的收费标准都未变,我们的收费标准也不是一刀切,公布的标准只是与商家谈判的依据,实际协商时还是可以协商和优惠的,另外我们也可以尊重商家,按数量来选择。对于许多人质疑的音著协收费后的使用问题,刘平说:我们将来会向社会公布收费的总数量及分配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我们的管理费最多不超过20%,但我们不会公布每位会员所分配得的费用数字,因为这涉及到音乐人的隐私。

    商场、超级市场收费标准

    营业面积每年每平方米收费不足1000平方米2.181000-5000(不含5000)平方米2.305000-10000(不含10000)平方米2.4210000-20000(不含20000)平方米2.54

    20000平方米以上2.66

    :音著协以曲库方式将背景音乐提供给用户使用,一次性提供3000首,使用期间可以更换歌曲。

 

文章:zpf [1970/01/01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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